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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修复体

注册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30004号
规格型号: I-11型、II-11型、II-51型、I-12型、II-12型、II-52型、I-13型、II-1
产品分类: 口腔科材料
类别: 二类医疗器械
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中文)】固定修复体
【产品标准】YZB/浙1091-2013《固定修复体》
【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固定修复体所用原材料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固定修复体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气孔,不应有锋棱、毛刺、斑痕、凹痕、裂痕、缺损等缺陷;固定修复体所采用的金属合金应具有较高的强度,其硬度应不小于150HV。固定修复体所采用的贵金属合金,其硬度应不小于80HV。固定修复体非烤瓷区的金属部分应高度抛光,表面粗糙度应达到Ra≤0.025微米。烤瓷部分急冷急热试验时,固定修复体不得出现裂痕。固定修复体生物性能及金属元素限定符合标准要求。
【产品适用范围】产品供修复牙体缺损、牙列缺失、恢复咀嚼功能和形态,增加美观用。
【生产单位】杭州金美达齿科加工厂
【地址】
【生产场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岳帅桥12号
【邮编】
【备注】
批准日期: 2014-01-02
有效期截止日: 2018-01-02
变更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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